词语:辩事
(一)、对所掌职事引起争讼。
《周礼·春官·大史》:“辩事者考焉,不信者诛之。” 郑玄 注:“谓抵冒其职事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辩, 宋 本并作‘辨’,今据 唐 石经正。‘辩事’与前‘辩灋’义同,亦谓以职事争讼者……注云‘谓抵冒其职事’者,羣执事各有当掌之职事,凡慢废不修与专擅侵官,因而争讼者,皆为抵冒。”
(二)、谓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务。
《管子·五辅》:“君择臣而任官,则事不烦乱;大夫任官辩事,则举措时。” 尹知章 注:“辩,明也,能明所任之事也。”
辩事,汉语词汇,读音为biàn shì,意思为对所掌职事引起争讼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务。
辩(辯) biàn(ㄅ一ㄢˋ)
(一)、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:分辩(亦作“分辨”)。争辩。答辩。辩白。辩驳。辩护。辩解( jiě )。辩论。辩士。辩证。
事 shì(ㄕˋ)
(一)、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
(二)、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
(三)、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(四)、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
(五)、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(六)、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
(七)、服侍:事父母。